第一届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交接清单
金迪业函[2018]01号
关于业委会与物业公司首次
工作交接
金迪城市花园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已经于2018年11月23日正式依法成立,并于2018年12月6日完成棠景街道的备案程序。
2018年12月17日下午13:30分,业委会与小区物业管理方在金阳阁二楼物业公司办公室进行了首次工作交接,业委会主任杨晓立、副主任王爱华、委员陈国庆、胡敏、王承军,物业管理方广东冠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金迪小区服务中心主任周敬杰出席了交接会议。
业委会依据《物权法》以及《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行使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并向全体业主公布相关情况。
一、文件交接:
1、物业的报建、批准文件,竣工总平面、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等竣工验收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小区竣工总平面图(规划、建施);
b、小区建筑物地下室、地下车库竣工平面图(规划、建施);
c、地下管线竣工总平面图(水施、电施、燃气);
d、弱电施工竣工总平面图(智能化施工)智能化设备清单;
e、绿化施工竣工总平面图绿化施工;
f、各幢建筑物层、架空层、设备层的竣工平面图(规划、建施);
2、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清册;
3、设施设备买卖合同复印件及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利用物业公共配套场地、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交易合同复印件,以及相关的财务凭证账册,专项账户等资料;
5、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6、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建筑物、场地、设施设备等清单;
7、 物业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
8、 物业使用、维护、管理必须的其他资料;
9、 核查附件清单内载明的所有文件资料。
二、 公配用房用地交接
1、金碧阁首层大门右侧的消防监控中心室;
2、金阳阁、金桥阁、金煌阁首层建筑的自行车库;
3、根据穗规验证字【1998】第1260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载明的其他配套项目用房。
三、 物业公共部位设置广告等经营性设施的,其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已出租部分,贵司应将合同履行、费用收取及使用等情况报告至业委会;未出租的,贵司应将广告位移交业委会。
四、物业经营用房系全体业主共有,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已出租部分,贵司应将合同履行、费用收取及使用等情况报告至业委会;未出租的,请将房屋腾空并移交业委会。
附件:《业委会与物业公司首次设备和文档清查清单》
金迪城市花园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2018年12月17日
来源:金迪业函2018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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